证券日报
近日,深圳四部门(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海关、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换平台四个部门的高速公路。网络有利于提高部门联合办案的作战能力和效率。
区块链技术因其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储等技术特点,构建了独特的信任机制,在社会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据记者《证券日报》了解,目前区块链技术已在北京、广州、深圳、上海等十几个城市得到应用。政务方面,主要应用于政府数据共享、数据笼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电子发票等;民生方面,主要应用于精准扶贫、个人数据服务、医疗健康数据、智慧出行、社会福利服务等;金融领域应用主要涉及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资产管理、保险等细分领域。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区块链可以整合资金流、信息流、物流,有助于提高信任渗透水平,还可以解决金融监管问题。
“从深圳四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的案例来看,主要涉及数据共享。利用共享数据进行监管是区块链技术最容易发挥作用的领域。对于金融监管或者监管技术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 “很好的应用场景。”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律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证券日报》告诉记者,区块链技术的主要基础是数据和信息,更重要的是流通、交易和数据传输。等等,区块链技术的这些特点与监管有很多相似之处和契合点。
云象区块链董事总经理邓旭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区块链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主要是利用区块链作为技术工具,实现信息流的协同管理,从而防范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安全。高效循环的目标。
邓旭表示,目前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有四个层面:一是实现多方信息协作,提高参与主体的工作效率;二是保证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第三,交易过程透明,可被第三方验证;第四,整个业务流程形成生态闭环,建立信用网络。所有参与者都能看到资金流向,监管机构将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监管或事中监管。
但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尹振涛表示,区块链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去中心化,但去中心化并不意味着没有中心,但可能会削弱中心。去中心化和放松管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监管机构如何在中心薄弱的机构中发挥作用需要考虑。
尹振涛认为,区块链技术正在发展,可以在金融监管的应用过程中做出一些调整,以匹配监管方式和手段。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围绕新模式、新生态做出适当调整,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