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圈子非常火爆,很多投资者都跃跃欲试,但是他们的账户真的安全吗?有时,只需点击一个按钮,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就可能被他人秘密转移。近日,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本案是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货币钱包的权限盗取受害人虚拟货币的案件。
家住宜兴的潘女士是一位虚拟货币投资爱好者。 2022年10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潘女士结识了一位所谓的区块链“大师”王某。王女士不仅为她和一些虚拟货币爱好者免费讲授区块链专业知识,还为他们解答了许多投资问题。聊天中,王某向潘女士推荐了一家新开的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并表示对于一些前期参与的用户,平台会赠送虚拟货币。操作非常简单。您只需在网站上绑定您的虚拟货币即可。零钱包就够了。
这引起了潘女士的兴趣,她立即在王某的指导下在网站上绑定了自己的虚拟货币个人钱包。但此时,潘女士所有的虚拟币都在交易所了。她个人钱包里并没有多少虚拟货币,授权只是为了等待项目方发放福利。讲座过程中,王老师向潘女士透露,全球第二大虚拟货币交易所遭遇雷雨,导致很多投资者在交易所存放的虚拟货币无法提取。他建议潘女士把这些币放在个人钱包里比较安全。潘女士按照王女士的建议,将自己在三个交易所的13万多虚拟货币全部转入了自己的个人钱包。
然而,没过两天,潘女士就发现自己钱包里的虚拟货币全部不见了。经查询,她得知钱包中的虚拟货币已转入王某此前授权的授权钱包地址。潘女士随后向宜兴市公安局报案。 2023年1月,王某被宜兴警方抓获归案。 2023年5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办案检察官查阅案卷后发现,为了秘密获取他人虚拟钱包的使用权限,王某伙同他人创建了一个看似区块链项目的网站,并借机通过宣传推广该网站。区块链知识。欺骗他人在网站上授权并绑定其个人虚拟货币钱包。正是借助网站授权功能,王某获得了潘女士钱包的管理权。据统计,王某将潘女士账户中的13万虚拟货币转入自己的银行卡,造成潘女士经济损失90万余元。
通过对案件性质的详细论证和分析判断,结合整个案件的证据,主诉人认为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并认为王某盗取被害人虚拟货币的目的是为了非法目的。通过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货币钱包的方式占有,涉嫌窃取受害人的虚拟货币。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随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上述判决。
虚拟货币的交易流程和交易平台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检察官提醒公众,关注虚拟货币市场和交易平台的安全,选择正规、合法、安全的交易渠道进行投资和交易,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密码。尤其要警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盗窃、诈骗、洗钱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一定要及时报警。
新华社·路口记者陆晓琳通讯员黄晓旭裴杰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官新闻客户端“上官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入驻单位意见。 《上官新闻》只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如果您认为所发布的内容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